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(扶)市监当罚【2021】ZH5028
违法行为类型:
食品安全
违法事实:
处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、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
处罚类别:
罚款
处罚内容:
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元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18
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(万元):
0.02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决定日期:
2021-12-17
处罚机关:
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数据来源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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